一次性塑料污染及其衍生的微塑料(粒径≤5毫米的塑料碎片)次生污染问题近年来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2018年世界环境日以塑料污染治理为主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呼吁世界各国齐心协力,改变现有国际环境治理格局,共同对抗一次性塑料污染问题。2019年3月,第四届联合国环境大会通过最新“海洋塑料垃圾与微塑料”专项决议,首次将一次性塑料污染列为重点防治领域,鼓励各国从全生命周期角度消除微塑料的环境影响。
图源:新华社
限用一次性塑料成为国际潮流
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各类环保组织和各国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截至2018年7月,已有127个国家出台了针对一次性塑料袋减量使用的政策或行动计划,主要包括征税、自愿协议、全面禁令等,其中27个国家以法律的形式限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市场流通,或者针对特定产品(如餐具、吸管、包装)或材料出台专项限制性规定。
2015年世界海洋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呼吁各国在个人洗护品及化妆品中逐步淘汰使用塑料微珠,美国、日本、欧盟、英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始呼应并采取相应措施。美国加州、纽约州、华盛顿特区、洛杉矶市等相继通过一次性塑料袋使用禁令。2016年9月,法国通过新法律,要求碗碟杯叉等一次性塑料餐具原料中必须有50%来自生物物料,并可用于家庭堆肥降解,该法令于2020年生效。欧盟委员会也提议禁止使用棉签、塑胶吸管等10种一次性塑料产品,并由制造商承担清理废弃物的费用。
在亚洲,孟加拉国、越南等很多国家和地区在控制塑料袋的过度使用方面做出禁令或征税尝试,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政策不持续等原因,执行情况并不理想。
非洲国家普遍为欠发达经济体,但55个国家中已有34个国家(近62%)颁布相关法令,禁止一次性塑料包装袋的使用或对其征税。卢旺达早在2008年就开始全面禁止塑料袋的使用;肯尼亚在2017年出台严格的塑料袋限用政策,违法组织或个人面临最高38万美元的罚款或监禁;继塑料袋限用政策后,肯尼亚将于2020年6月5日前,在指定“保护区域”对所有一次性塑料用品实施禁令。
我国加强治理一次性塑料污染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又称“限塑令”),要求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海南省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并承诺在2019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地方法规及标准体系,完善监管和执法体系;在2025年年底前,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列入《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试行)》的塑料制品。《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场所停止使用一次性杯具,旅馆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餐饮业不得主动供应一次性餐具。
全流程管理为“全面禁塑”夯实基础
“全面禁塑”通过倡导绿色消费方式,聚焦绿色发展理念,有助于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虽然我国相继出台了部分一次性塑料管理的政策法规,但相关制度措施仍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从源头控制、过程使用、资源化回收等多个环节完善,从而为“全面禁塑”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邓义祥 王燕萍 张承龙,邓义祥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燕萍系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张承龙系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教授)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